上帝的基督教会
编号206
关于联合上帝教会(UCG)历法教义声明的述评
(版本
1.0 19970618-19970618)
应多方要求,特撰本评论,以期对此份提交至本教会的文件做出剖析。该文缺陷严重,下文将逐一指出。
上帝的基督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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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
韦德·
考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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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上帝教会(UCG)历法教义声明的述评
下文为联合上帝教会(UCG)长老会就历法问题发布之声明,该声明暴露了其思维逻辑存在严重缺陷,且歪曲了真实的历史立场,亦暴露赫伯特·阿姆斯特朗(Herbert
Armstrong)早期学术之重大疏漏,而此疏漏本应得到正视与纠正。
长老会所采纳的教义声明
委员会成员:
吉姆·弗兰克斯、伯克·麦克奈尔、彼得·内森、利昂·沃克、唐·沃德。
希伯来历法
上帝教会内部就采用希伯来历法以定年度圣日的守节日期一事产生诸多疑问,这些疑问主要围绕两大核心:一是该历法对基督徒的适用有效性,二是作为历法推算核心依据的“推延规则”是否具备合理性。
评论:“希伯来历法”这一书法存在表述偏差。本文所论历法,实乃后世拉比体系衍生的犹太历法--该历法由巴比伦拉比于公元344年创立,经希勒尔二世为拉比犹太教所采纳,直至11世纪方才形成如今的形制。真正的希伯来历法更为古老,且并无推延规则一说;相关研究卷帙浩繁。
本声明旨在在教义研究持续推进的同时,对该议题做出一般性阐述。联合上帝教会(国际联合会)拟于日后就该议题发表更多论述。本声明所载内容汇集多方资料,此声明虽非该议题的最终定论,但确能反映本教会当前立场。
近年来,有多人及多个组织已探讨此议题,结论不一。目前各团体或个人提出多种解释,显然这些解读不能俱是。我们渴望上帝教会内部合一,愿上帝的子民在年度圣日同聚。基于此愿,特提出关于希伯来历法之初步声明。
评论:据称彼辈数十年来一直宣称对此议题有深入研究,却至今方始研究;其言论已明示无意采纳真正历法。
问题之复杂性
我们首先指出本问题之复杂性,探讨此问题须考量以下因素:
1.
圣经并未提供完整之历法计算方法,经内亦无相关推算细则。惟圣经明确指出,历法的基本构成要素几乎从创世之初便已存在:时、日、月、节、年等均被提及,此皆为任何历法之基本元素。
评论:我们拥有古代文明的圣经记载与历史文献(含早期犹太教、早期基督教暨诸大公会议),足证古人早已通晓历法计算(参见论文《上帝的历法》(编号156)与《历法与月亮:推延抑或节期?》(编号195))。
2.
目前多数被提议的历表皆以新月为月首;对此原则我们虽并无异议,却找不到任何明文如此记载的圣经经文。我们接受新月为月首,但圣经并未清楚说明。
评论:关于“新月”一词及其“月始”之义,毫无争议。古今文明皆以新月合朔为新月,希伯来原文即“隐藏”之意;月份即从新月当日起算。整部犹太民族史足为佐证。《犹太百科全书》亦承认,新月合朔就是(过去一直是且如今依然)新月。经文均以“一日”为月首(民10:10;28:11;1:1;1:18等)。
圣经明言,一个圣历月份有三十日。
月亮也具象征意义,因其有盈亏。新月代表每一周期的起始,希腊文称phasis,由此衍生拉丁文及英文phasis,再演变为“月相”一词。四相为:新月、满月、上弦月、下弦月。列邦自古明晰;然而拉比犹太教却故意把phasis从公认且可精确预测的新月(合朔),移向肉眼所见的蛾眉月,以便借“推延”行其传统。
一年有十二月(闰月除外)(王上4:7;代上27:1-15),这些月份通常按三十日计算(创7:11;8:3-4;民12:29;申21:13;34:8;斯4:11;但6:7-13)。此即三百六十日的“预言年”,又称“预言时”。爱色尼人曾试图按此结构制定实际年历,故其逾越节恒于星期三(见舒勒《耶稣基督时代的犹太民族史》卷一,附录三,第592页注释-593、第599-601页;卷二第245页注释、第581页、第595页)。
一年之首为亚笔月(尼散月)(出12:2),此月份由北半球最接近春分的新月决定,标志夏季开始;北半球秋分则标志冬季开始。圣经仅提此两季(创8:22;诗74:17)。
月份依次编号,以便确定年份,避免日后混淆(出12:2;13:4;代下30:2;尼8:2)。祭司班次与月份俱载于代上27:1-15。新月与安息日、圣日同列敬拜之日,见民28、29章(尤其28:1-2、11、14)。
圣经既以一月为三十日,即表明整月计为三十日,而非二十九日;虽月相周期实为29日12时44分3秒,相关宗教传统却试图借肉眼观测,在这套精确系统中引入不精确性,后更衍为希勒尔历法体系。上述经文显明,月初只能是新月,。于是,绝无其他可能。这就把我们引向本文中接下来一段智识上的障眼法了。
3.
圣经并未给“新月”下定义。今日,我们可用数学推算确定新月;肉眼观测则是古方之一。然而,肉眼所寻为何?天文“朔”之瞬间并不可见。圣经对此确实未置一词。
评论:此说全然失实,且编者本可检得相关事实依据;彼辈或全未查阅,或佯作不知。
英文 month(月)源自古语“月亮”一词;希伯来文作
chadash
或 chodesh(SHD
2320),义为“新月”,故亦指“月份”。新月遂为月首之标。《新布朗–特里格斯––格森纽斯希伯来–英语词典》(第294页)释之曰:I.
新月、月份……(环绕之体)[源自] II.
以幕遮蔽、隐藏、幽闭;IV.
自隐、也指滞留、逗留、留在后面。
1.
新月=新月之日、之时,为宗教节期。
其义显然指月晦全黑之“朔”,非稍后之蛾眉。
另有一“月”字为 SHD 3391 yerach(王上6:37-38;8:2;王下15:13;亚11:8),源出未用之根,义为“一朔望月”,即一月或月亮。还有迦勒底语用 SHD 3393 yerach(拉6:15),与3391对应。
若“月”与“日”并提,则用 SHD 3394
或 3391,亦见
SHD 3842(赛24:23;30:26)。而“新月”(SHD
2320)在英文常译作
month(月份);例外经文显指特定一日(撒上20:5、18、24;王下4:23;诗81:3;赛66:23;结46:1、6;摩8:5)。故所谓月份,就是正月、二月、三月……即第一、第二、第三新月。
新月既为月之中心与基准,亦用以计算月内诸期,一切圣日皆然,新月自身尤甚(参专题文献《新月》(编号125)、《以色列的新月》(编号
132)及《上帝的收割、新月祭与十四万四千人》(编号120))。余论见拙作《上帝的历法》;另可参考《耶罗波安与希勒尔历法》(比编号
191)与《历法与月亮:推延抑或节期?》(编号195)。一篇发表于《期刊:上帝教会新闻》之访谈亦揭示了此议题中更多的谬误前提。
4.
多数“圣历”以耶路撒冷时间为推算基准。上帝赐圣日于以色列时,百姓尚未入犹大地。《出埃及记》可曾指定参照之城?并无。择耶路撒冷之权柄何在?犹太人虽承此说,圣经却无明文。
评论:圣经明言,耶路撒冷为律法颁布之地(赛2:3;弥4:2)。历法既关节期之律,因此耶路撒冷自为其中心。合朔为精确时刻,自红海至耶路撒冷之标准时差,于出埃及至建殿期间之新月判定,并无实质影响。
5.
春分被称为春季的第一天,这在各种历法中几乎已成通例,但圣经对此并无明文表述。多数历法还假定,逾越节必须落在春分之后,圣经同样未置一词。
评论:圣经对季节并非沉默不语。圣经只提两个季节:夏与冬(创8:22;诗74:17)。安置月亮为定节令(诗104:19)。因此,“一年的转折”就是春分。“年之转折”或“年之循环”被误译为“年末”(出23:16用SHD
3318 yatsa’,意为“出去”;出34:22用SHD
8622 tequphah,意为“循环”或“回转”)。两词互证,意义自明。只要查考希伯来原文,即可得此简明阐释,却被本文编者所忽略。
6.
圣经告知我们“亚笔月”为正月。希伯来语“亚笔”意为“穗子”或“青禾穗”,必在春季。为防止亚笔月落入仲冬,需定期加插第十三月(闰月)。
评论:此乃小题大做。简单规则是:尼散月(即亚笔月)十五日的满月不可落在冬季。这是古以色列与外族社会共守的尼散月计算法。
要点极简单:一切历法皆基于某些预设前提上。我们或可争辩某些假设更合理,却无法宣称存在一种“纯粹”的圣经历法。问题归结为:我们接受哪一种历法?犹太人至少保存了一千五百年的那套?还是他人另起炉灶的那套?
评论:此乃带诱导性的设问。选择并非仅限于这两种历法。这是典型的“两难”诡辩。正确做法是寻找其他可能。真正的选择应是:我们要遵守上帝籍着耶稣基督所设立、并由祂亲自持守的历法?还是持守后来犹太教对早期体制的篡改?抑或接受他人新造的历法?
答案显而易见:我们选择采用基督与使徒时代所用的历法,而那套与现代犹太教系统几乎无关。
“上帝联合教会”选择接受犹太人保存的希伯来历法。我们已着手开展历法研究,并审阅所提交的论文。迄今未见足够证据促使我们摒弃现行公认的希伯来历。若个人或团体在相关内容均无圣经直接依据的情况下,选择性接受犹太教的某些历法观念、却拒绝另一些,这是自相矛盾的。我们在此议题上持此立场,理由如下。
评论:上帝联合教会的领袖们所守的并非希伯来历法,而是后世犹太拉比的创制,他们明知此制在一世纪教会或早期犹太教中毫无依据。幸而其会众并非尽被这种学术不诚所蒙蔽,多人将按真正的历法守节。上述UCG团队的逻辑同样适用于希勒尔历法的持守问题:他们采信犹太历法的某些观点,却拒斥另一些——例如西弯月六日的五旬节,其错误显而易见,UCG、任何其他上帝教会乃至早期犹太教均未采用。
阿姆斯特朗先生(赫伯特)信函
1940
年春,阿姆斯特朗先生就这一议题致函教会。当时“(第七日安息日派)上帝教会”内部出现分裂:C·O·多德先生拒绝采用希伯来历,打算把逾越节提前一个月举行。阿姆斯特朗先生深入研究后,致信全体信徒。
他在
1940
年得出的结论如下:
“简言之,经过极其详尽的研究,并与多年潜心钻研此问题的弟兄们充分商议,事实如下:……研究揭示出两个基本要点(关于闰月):第一,神并未在圣经中明载,圣经所提供的依据,完全不超出我以上所述;第二,历史对此语焉不详,几乎找不到可资信赖的资料。然而我们确知,神曾赐给祂的子民一套固定法则,用以计算时间并确定何时守耶和华的节期……总之,除非神藉犹太人保存了祂的圣历,否则我们今年根本无法推算逾越节或其他圣日,因别无权威可循。把正月初一定为最接近春分的新月,这种做法在圣经中毫无依据!……神并未把祂的谕令与节期的保存交托给世俗历史或罗马天主教,而是交托给以色列人,而犹太人已将其保存至今。”
评论:上述言论显露出对历法历史及“推延规则”成因的误解。神吩咐我们以尼散月为一年之首,犹太人却从提斯利月起算并定节期,仅此一点便应使赫伯特·阿姆斯特朗警觉。他之所以诉诸犹太传统,是为了解决当时“(第七日安息日派)上帝教会”内的纷争——在1940
年撰写此文之前,他仍受雇于该团体。1938
年他曾被某一区会除名,但仍留在俄勒冈区会,直到
1940
年迁往帕萨迪纳。此后,阿姆斯特朗改变了立场:1940年他按西弯月 6
日(星期二)守五旬节,后来却先改到星期一,最终定为星期日——这才是正确日期,也是公元
70
年前撒都该体系在圣殿中所守之日(详见论文《历法与月亮:推延还是节期?》(第
195
篇))。上帝联合教会作者对上述要点只字未提。联合教会继续写道:
1940
年,跟随
C·O·多德的信徒把逾越节提前一个月。他的算法是以最接近春分的新月为一年之首,当年1940年的春分在
3
月中旬。按我们今天使用的精密推算历法,逾越节可落在春分前一日、当日,或闰年加闰月后最多延后
36
天。闰月规则使圣日保持在恰当季节(利未记
23:4)。圣日必须始终落在太阳年指定的季节中;若不置闰,逾越节终将落入冬季。自
1940
年起,本教会接受并遵循这些原则来推算圣日。
评论:问题并不在于是否需要置闰,而在于何时置闰。拉比体系在历法周期的第八年和最后一年错误地置闰,1940
年正是如此,这才是争议焦点。上述说法不过是“诉诸无关大义、回避核心问题,并未触及真正要点;其做法明知赫伯特·阿姆斯特朗后来已改变立场,却向读者隐瞒事实,反而呈现一种歪曲、错误的立场表述。
推延规则
大部分争议似乎都围绕“推延规则”展开。希伯来历以提斯利月(希伯来历第七个月)的“默拉德”(即新月)为基准,确定全年节期。从提斯利月朔日到亚笔月朔日相隔177天。为使节期“各按其时”,必须在19年周期内大约每三年添加一个闰月。希伯来历还运用推延规则来设定提斯利月首日。由于所有圣日都由此推算,有人便质疑这些规则的合理性。
评论:从《米示拿》及后期《塔木德》可见,希伯来历本身并不使用推延规则;只有犹太教历法(希勒尔历)才用推延规则。
希伯来历的推延规则共四条,十分简明。其一:若提斯利月朔日落在某日正午或之后,则历法上的该月首日须推延至次日。关键并非朔日本身,而是新月蛾眉的实际出现。历法规章指出:理论上人最早可在合朔后六小时即见蛾眉,再早则不可能。既然经卷未载明如何定新月,此条似合情理——若新月时刻出现在当日大半日已过之时,你还会在当天吹角守节吗?延至次日,方可全天守这年度圣日。
评论:蛾眉并非新月;新月是天文合朔(参《犹太百科全书》,引自《历法与月亮:推延还是节期?》(第195篇))。蛾眉原与月神“卡马尔”崇拜有关,这种凭肉眼观测的做法似已渗入犹太教,为推延找借口。现代有人以犹太教后期错谬文献为据,妄称古人不会计算合朔时刻,只能观测。实则上古占星术/天文水平极精:我们已知,埃及体系算恒星年及天狼星周期几乎分秒不差;米诺斯与希伯来—腓尼基体系更具备横渡大西洋之能,精算经纬,并能将非洲与美洲海岸的经度关系准确定位(见赛勒斯·戈登《哥伦布之前》,第71—73页及以下)。这些能力远早于计算合朔之术所需的水平;而希腊世界至迟于公元前330年已掌握合朔算法,而更早的巴比伦人,其航海天文尚不及其前的米诺斯与希伯来—腓尼基“海上霸主”。——联合教会的论述下文待续。
另一条推迟规则禁止提斯利月首日落在星期日、三、五。若首日逢周日,则吹角节首日与“末日”皆逢周日,如此四大秋节中三日竟与安息日连珠。唯除酵节首日与五旬节可落在周日。
评论:安息日是不可推延的,何以推断赎罪日或其他安息日可延?
如果吹角节恰逢星期五,秋季圣期内便没有为安息日预备的日子。圣经确实提到“要为安息日预备”。
评论:此推理再度流于怪异。预备工作必须在整套节期序列的前一日完成。安息日确会首尾相连:旷野时期、被掳之前,直至公元二世纪都是如此,均未使用推延规则;即便后来引入推延制度,亦仅偶尔出现。
若吹角节落在星期三,赎罪日便成星期五,而星期五本应为每周安息日的预备日;经文却明令赎罪日“不可预备任何食物”。倘若吹角节定于星期三,逾越节亦将出现问题——其夜宴落于周六晚,这是极为不便的时间。通过把提斯利月朔由星期三推延,即可避免此局。因此,任何一年里,仅除酵节末日可能落在星期五。
是以,其中一条推延规则,专为防秋季圣期出现“安息日连珠”之困。春季虽亦可能出现连续安息日,然因一两个月内仅一两次,并不会造成严重不便。
评论:此举公然诉诸法利赛传统,而基督已严加斥责。《塔木德》与《米示拿》俱载:赎罪日曾落星期五或星期日;直至至二世纪《米示拿》编制之前,连续安息日犹为常态。
《塔木德》明言:其成书之际、《米示拿》编修之时——亦即基督在世之日——赎罪日确曾逢星期五或星期日。
圣日落于安息前后,亦屡见记载(参孙奇诺版《塔木德》:禁食篇19a;安息篇
114b;素祭篇
100b;《米示拿》:节期篇 2,尤其参看 2.1-2;安息篇
15;棚屋篇
5)。据载,吹角节亦落在安息日前后(《米示拿·新年篇》1,并参《塔木德》)。普珥节曾落在安息日(Megillah
1.2);按法利赛算法,五旬节亦曾如此(朝圣篇
2.4),另有记载,五旬节也可落在星期五或星期日,即“安息日前后(棚篇屋5.7)。故推延制度于基督时代绝不存在。
第三、第四条规则,乃为调节希伯来年之长度:平年至多355日,若无第三条,可增至356日;闰年至少382日,若无第四条,则日数不足。
评论:《米示拿》显示,希伯来历法并不囿于后世犹太体系所定日数(参《神的历法》及舒勒《耶稣基督时代犹太民族史》历法附录III)。
若无推迟四则,希伯来历将永陷混乱:安息日与圣日冲突,年长参差,历法改革者势必屡加窜改。然四则简明易行之推延,即令历书转而为圣日效力,节日不复屈就于历。
评论:实情恰恰相反。推延制一行,希伯来历遂成犹太教历;节期不复居其真日,反为保护法利赛传统而改日,此传统已遭基督在世时当众斥责。
圣经里哪里提到这些“推延规则”?正如经卷没有给出“新月”“春分”等定义一样,也从未列出任何“推延”条款。谁授权制定了这些规则?何时出现?无人能答。公元358年,希勒尔二世公布了包括推延规则在内的历法算法,此前整套体系一直笼罩在迷雾中。没人知道这些规则何时被塞进历表:一开始就存在?有可能。基督时代就已使用?无从知晓。我们也不清楚犹太人究竟从哪一年开始从单纯依靠肉眼观月,转向使用推算历法。有人推测这套历法远早于基督就已存在,其依据是月份名称源自迦勒底语——犹太人公元前六世纪被掳巴比伦时是否已用此历并含推延规则?圣经对此只字未提,世俗史亦语焉不详。
评论:这是对已知史实的歪曲。我们可以确证,希勒尔体系在基督及早期教会时代并未施行;更关键的是,我们也明确知道,完整的“推延”机制直到11世纪才完全生效。
关于基督与使徒时代的历法计算,似乎并无争议(至少无文献记录争议)。设置闰月本身就是一种“推延”。我们有证据显示,早在迦玛列二世(《徒》5章曾提及);他在致巴比伦犹太人的信函中提及此事,见《塔木德·公会篇》11a。犹太学者还辩称闰年制在以西结时代已用:《结》1:1至8:1的时段跨度为一年零两月,若不设闰年便无法理顺经文时序。
评论:闰年制自古就有,与犹太或希勒尔历法无关。当时围绕历法确有争议:我们知道撒都该人、撒玛利亚人、爱色尼派均拒绝法利赛人的传统。公元70年之前,圣殿实际奉行的是撒都该体系(参见论文《历法与月亮:推延还是节期?》(编号195))。
此外,基督时代的新月显然靠肉眼观测而定。今天有人主张唯有精确数学推算才可靠,肉眼观测误差可达一两日,过于不稳定。然而一世纪文献记录显示,历表由观测决定、由公会掌控。若基督与教会遵此成例,便意味着基督接受了今日某些人宣称“不可接受”的做法。
评论:该论断是错误的,其理由已在我们所有相关的历法论文中详细阐明。
结论
《罗》3:1-2保罗明说:“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託他们。”历法是否也在“圣言”之列?我们无证据否定。“圣言”显然不止圣经文本,极有可能包括历算规则。
此说法属滥用经文。“神的圣言”归教会所有,其本体就是至圣所——即“圣殿”(林前3:16-17)。希伯来文称至圣所为dabar
yahovah,七十士译本与新约作Logoi
Theos。基督是神的道(Logos),我们亦是神的话语(Logoi),故教会本身就是“圣言”。新约另有四处经文提及“圣言”(徒7:38;来5:12;彼前4:11),详见论文《神的圣言》(编号184)。
犹太人所保存下来的历法有没有可能是错的?我们根本无法确定。我们也可以对《圣经》提出同样的疑问:我们真能确信经文被忠实地传承下来了吗?然而,我们仍然接受《圣经》是神的话语,相信它由犹太民族忠实地保存,使我们受益。如果我们不接受希伯来历法,那又该接受哪一种?总得有人为历法的计算作出决断。要靠观测,还是靠演算?你打算如何使用春分——取最接近的新月,还是春分前或春分后的那一个?它们都在春季附近,但哪一个才是正确的?你又如何得知?
评论: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事实确凿无疑:他们确实制定了一套在基督时代和圣殿祭司团时期并未使用的历法;这套历法把传统凌驾于圣经的明文之上,而他们对此心知肚明。
有人拿安息日做文章:既然安息日不能“推延”,节期又怎能“推延”?其实被推延的是岁首,节期自然随之在年内移动。安息日不靠数学演算,它每七天循环一次;七日的周期与历法计算无关,月中的日期可落在任何一天。节期则按历法上的特定日期遵守。
评论:月份由精确的月相周期决定,合朔时刻分秒不差,可提前几千年算准,这才是真历法的基础。这些人明知希勒体系在千禧年行不通;本文一位作者就在公开讲道中说“将来得把希勒体系再掰回来”之类的话。神不是叫人混乱的神。
有人擅自定历,神任凭他们,但神可曾赐他们这种权柄?联合上帝教会承认希伯来历在定节期上具权威,并将持续研究;迄今未见任何证据足以推翻自1940年以来上帝教会所接纳的希伯来历。
评论:这正是犹太教历体系的毛病:它并非希伯来历,而是被掳后的人为保护晚期犹太传统而拼凑的“发明”,毫无圣经依据,纯属人定的制度。反驳的证据堆积如山,他们却因闭目塞听而视若无睹。他们用遗传使神的诫命落空(太15:3-6)。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8-9)。
关于公元31年受难日的论述,同样基于错误前提,甚至越出希勒体系的范围。按希勒历,4月25日也不可能出现逾越节。全球上帝教会(WCG)及其牧师赫尔曼·霍赫(Herman
Hoeh)十年前又私加一条“推延规则”:逾越节不得在春分后六天内。这条所谓“规则”在后来再版的《受难不在星期五》小册子里才出现,显然是为回应“即使按希勒历,4月25日逾越节也绝无可能”的批评而硬塞进去的。
公元31年,尼散月14日是3月25日(星期日),这也是从特土良等早期教会作家,一直到
7
世纪盎格鲁–撒克逊人带给弗里西人的历法所认定的耶稣受难日期。31年之误源于误用约瑟夫关于提比留执政年份的记载,我们已在《受难与复活的时间》(编号159)中说明。执着于公元31年的说法,似乎还来自钦定版译本(KJV)对但以理书9:25的误译,我们也在《约拿的神迹与圣殿重建史》(编号013)中予以澄清。全球上帝教会(WCG)牧师仍试图把“七十个七年”的语言硬套在耶稣基督身上,其依据是把以斯拉—尼希米记中给亚达薛西一世的利未人供给令当成起点,纯属虚构,我们已详加驳斥。
联合上帝教会那篇关于历法的论文存在致命缺陷,其一系列论证建立在连串错误前提与历史虚构之上,其中不少正是全球上帝教会(WCG)牧师为自圆其说而直接凭空捏造的,整篇论证根本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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